[新能源]我国未来新能源市场发展空间巨大

发布日期:2013-12-03

国家能源局将有针对性地加强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进一步明确可再生能源是替代能源的战略定位。从德国、丹麦等先进国家的实践经验来看,可再生能源电力已经成为电力结构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可再生能源应当也完全可以做到大规模,替代化石能源。也就是说,无论是能源供应紧张还是宽松,可再生能源都应当优先利用。或者说,只要地球上还有化石能源的消费,新能源就有发展的空间。

第二,推进市场体制机制改革,为新能源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是解决新能源产业发展面临的现实困难、拓展未来发展空间的根本性保障。一是积极推进电力体制市场化改革进程,尽快实现依靠市场配制资源,不断提高发展效率。二是按照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同时,要高度重视发展质量,严格地以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作为科学取舍的标准,务必使新能源在发展中具有可持续性。三是要改善和规范各级政府的管理方式,自始自终坚持开放理念,尽可能通过竞争或比较机制来实现政府对新能源的各项支持。新能源有着许多与传统能源不同的特性,特别需要我们尊重客观规律,通过科学论证和积极探索制定正确的开发方针,避免政策失误造成浪费。

第三,大力推动新能源产业的科技进步,尽快降低新能源成本。技术进步是新能源产业的核心生命力,近年来我国新能源产业的技术水平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相对于传统的化石能源,成本还是比较高,还需要政府的补贴。随着我国新能源发电规模的持续增加,每年所需要的补贴资金数额也在不断地增加。按照现行的补贴标准测算,2013年需要补贴380亿元人民币,到2015年补贴资金的需求要超过700亿元人民币。如此高额的补贴将会推高全社会的用能成本,降低国民经济整体竞争力,同时也抑制了新能源产业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