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产业]云南省持续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

发布日期:2013-10-17

筹措70亿元资金、出台加强保护若干《意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若干意见》,发布了《丽江宣言》《腾冲纲领》《西双版纳约定》,印发了《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2~2030年)》,建立了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据省环保厅相关数据显示,云南国土面积仅占全国的4.1%,但维管束植物和脊椎动物物种总数却分别占全国物种总数的46.9%和47.4%;分布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14种,占全国的46.3%;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34种,占全国的72.5%,其中,亚洲象、印度野牛、绿孔雀等25种野生动物在我国仅分布于云南。云南蕴藏了大量珍贵种质资源及遗传基因,许多经济价值高、利用广的栽培植物和家养动物都能在云南找到其野生类型和近缘种。

几年来,我省已筹资70亿元保护滇西北生态环境,省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与相关州(市)政府、省级部门签订责任书,督查和评估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坚持不懈地推进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在全国率先启动极小种群物种保护,物种、遗传基因和生态系统多样性得到重点保护,基本建成了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

我省野生动物公众责任险覆盖区域不断扩大,保险责任已涵盖区域内亚洲象、印度野牛、黑熊和蛇等所有保护类野生动物的肇事损失。截至目前,我省已建立各类型自然保护区156处,总面积286.63万公顷,保护了90%以上的珍稀濒危特有野生植物和60%以上的极小种群植物;建立国家公园8个、森林公园40个,总面积90万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