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科学中毒品毒物的鉴别技术现状及需求
张玉荣 上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副主任
最近几年毒品涉及的案件逐步增加,毒品和毒物的品种也在增加。涉毒案件毒物的检测研究工作,符合我们国家政策和科技发展的指导方针。国家在公共安全方面出台很多法律法规以及政策,2014 年6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相关意见,2013 年科技部出台“十二五”专项规划,强调了公共安全技术标准体系建设。
(一)近年来涉毒案件回顾
70 年代及以前上海基本上没有什么毒品,80年代开始出现,以鸦片为主,到1987 年上海首次出现海洛因案件,90 年代开始除了海洛因以外,其他各方面毒品也逐步开始出现。1997 年上海搜查KTV 歌厅抓了三十几个人,缴获100 多粒摇头丸,这是上海破获的第一起摇头丸案件。
2010 年开始出现氯胺酮毒品,这是我们国家的特产,国内普遍食用。毒品案件逐年递增,案件数量是隐性的,如果打击操作更得力,毒品案件还会大幅度增加。
2011 年到2013 年缴获的大麻、海洛因是我们常见的几类毒品,通过三年数据的比较,可以看到它数量在逐年递增。2013 年我们缴获海洛因八吨多,缴获鸦片一吨多,冰毒片剂19 吨,大麻4.5 吨。破获毒品的数量以及抓获嫌疑人的数量正在逐年递增。2013 年破获案件数量15 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超过16 万人。我们国家吸毒人数登记在册的有270 多万,按照国际惯例如果有一个登记在册就有5 个漏网没登记在册的,这样来说国家有一千多万的吸毒人员。我们以1 千万来算,一个人一天吸毒花掉人民币100 块钱,一千万的吸毒人员一天要花掉3650 亿人民币。
投毒案件也如此,大家知道复旦投毒案,清华、北大的投毒案,大量的案件出现表明我们社会上面毒物案件经常发生。从我们上海自己实验室2014年的案件数据来看,我们总共受理毒物案件2 千多件,受理毒品案件靠近5 千件,总共检材有三万多份。
(二)法庭科学毒品毒物检测
上海是国际化大都市,人口多,影响力大,也一直对涉毒案件毒品案件保持打击的态势。在这种情况下,技术人员加强涉毒案件方面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毒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是天然毒品,由植物提取而来,像鸦片、大麻、可卡因等等。二是半合成毒品,由一些天然原料加化学试剂构成,比如海洛因。三是合成毒品,利用化学原料和试剂人工合成而来,像杜冷丁等。四是医用合成药物,是毒物中比较大的一类,如巴比妥类的毒物,一些心血管系统的药物等,气体有一氧化碳等,挥发性毒物像乙醇,甲醇等,还有一些杀鼠剂、有机磷类农药等。
毒品检测是通过生物体内以及体外毒物毒品的分析鉴定,为毒物毒品案件的侦查提供方向,为法庭的审判提供证据。毒物分析常用的检材分生物类和非生物类。生物类来自人或动物体内,如血液就是我们毒物案件里面必取的检材。吸毒人员的尿液是常用检材,头发、唾液也可以用。口服毒物浓度比较高,检测起来方便。非生物类检材主要是毒物本身,比如说贩毒、吸毒缴获到的晶体、块状物、胶囊、片剂等。投毒案件及现场遗留的检材,吃剩的饭,喝剩的饮料,以及毒物的包装纸等,都是现场遗留的需要分析的检材。
检测方法上,化学方法主要是对体外毒品,为了快速得出结果,会用到此方法。阴性比较可靠,阳性要进一步确认。单抗免疫板筛选,阴性结果与阳性结果也是如此。仪器分析技术色谱—质谱联用技术中,红外光谱主要用在纯度比较高的生物体外的毒品定性分析,紫外光谱用在煤气中毒、体内一氧化碳的分析。另外还有毛细管电泳—质谱联用,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等等。
(三)现状及问题
毒品的特征分析主要是利用各种先进分析技术和手段,对特征指标加以综合分析。每一份毒品要有成分,需要综合成综合数据。现在对特征分析国际上以及国内都会开展一些研究,但是研究的实验室不多,国际上实验室的水平又不太一样,我们国家毒品分析也刚刚开始。我们国家对这方面开展的研究,为毒品特征分析打下一定的基础。开展毒品特征分析,目标盯住毒品案件数量比较多的传统毒品(像海洛因、氯胺酮),它们去串并案件的话会有很多。今后通过特征分析开展串并案件,进一步开展毒品侦查,应该是未来的方向。
如果毒品是纯品,组成成分会比较简单。但是对于一些纯度不高,来源复杂的样品,里面的组成成分越多,可采集的信息就越多。我们主要下面几个方面来考虑:主要成分的定性定量;杂质种类分析;原料、中间体、掺杂物;稀释剂、残留溶剂;无机元素、稳定同位素;左旋右旋的相对含量。我们国家这方面还没有详细的规定,像美国对甲基苯丙胺有一个规定,左旋右旋含量多少以上才是一个毒品,以上这些指标分析,信息采集,我们可以用各种各样的方法。
对于毒品代谢物的结构鉴定和定量研究。主要是代谢组织的研究和代谢物的结构鉴定和定量分析。毒品毒物进入人体之后要代谢成为代谢物,通过代谢物的检测,推断用了哪些毒物毒品。通常会选择比较稳定的代谢物。代谢组织方面,主要考查用了毒品后体内会不会有其他特征,除了代谢物本身信息以外,能不能通过代谢组织间接推断用过什么毒品,这对破案有一定的帮助。
在毒品代谢物鉴定方面还有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第一,定性可以通过代谢的特征,通过一定的方法推断进行定性,但如果要真正出鉴定书还必须要有一个对照。怎么来取得代谢物的对照是很麻烦的事,因为代谢物本身合成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第二,定量分析要通过标准物品对照,但如果没有代谢物怎么办?这也是一个问题。第三,新精神活性物质的结构鉴定和定量研究。原来精神活性分子结构基础上加一个或减一个基团跟原来的药物相似,新出来的东西还没有列入就逃离了法律的管制。国内也好国外也好出现了很多,也在逐步增加。现在的原则是:别人鉴定我们也鉴定;别人鉴定出来我们作为对照品来使用;建立这方面的数据库。最后,毒品毒物检测标准化方法的建立。我们方法要通过大家的认可,如果你的方法成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你检测的数据就当然带来了认可。